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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雲林縣政府 102 年 4 月 1 日府教體字第 1025408265 號函辦理。
二、 活動日期訂於 102 年 5 月 5 日(星期日)假斗南、虎尾、西螺等地舉行,活動官網可於雲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http://lohasnet.tw/bikeday2013_0505/ )連結查詢。
三、 自行車及種樹活動以網路報名為主,即日起至本(102)年 4 月 25 日截止。免報名費但需繳交保證金 200 元(含 100 元晶片押金),活動結束後退還。
四、 本活動內容豐富,包含母親河與橋、鐵馬瘋台趴、植樹愛地球、辦桌呷乎飽、...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 本市承辦旨揭全國性賽會,因考量賽務籌備之行政人力不足,擬調用 5 位本市現職之國中、小合格教師至籌備處協助運動會籌辦事宜。
二、 資格條件:
(一)本市國中、小現職正式合格教師,任教年資至少 2 年以上,熟悉
電腦、文書處理者。
(二)對體育競賽有興趣並具相關知能,善於溝通協調,具有學校或教育行政業務經驗者優先。
(三)其他需求條件:如附件檔案,具備者優先。
三、 工作項目:協助辦理 103 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籌備處行政業務(含臨時交辦事項等)。
四、 徵求單位:臺南市體育處
五、 辦公地點: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參加對象:凡中華民國國民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二、比賽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含低年級)、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大專高中組、社會組(含研究所)、長青組(60 歲以上)。
三、旨揭比賽採「初賽收件、決賽現場比賽」方式:
(一)初賽─作品收件日期:自 102 年 4 月 10 日起至 102 年 4 月 25 日止(作品一人一件為限,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收件地址:親送彰化縣員林鎮林森路 301 號;或郵寄彰化縣員林鎮成功東路 286 巷 19 號,收件人:賴展昌先生收,電話: 0928878369 。
(二)決賽─102 年 5 月 26 日星期日上午 9 : 00~10 : 30 假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活動中心辦理(彰化...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台南市 102 年度環境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臺南市所屬高中職以下環境教育業務承辦人員(包含校長、行政人員及有興趣之教師),計 80 人,每校至多 1 人,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
三、報名方式:
(一)、參加者請至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進行報名(由太康國小開設)。
(二)、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本(102)年 4 月 10 日止。
四、研習時間:本(102)年 4 月 19 日。
五、研習地點:柳營區太康國民小學。
六、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6 小時,,並請所屬單位惠允以公(差)假。
七、相關計畫詳如附件。
說明:
一、講題:遙遠星球的孩子~蔡傑的故事(自閉兒教養策略)。
二、講師:蔡昭偉先生(蔡傑爸爸)。
三、辦理時間: 10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晚上 6 : 30~9 : 25 。
四、活動地點:永華國民小學永華館視聽教室(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 2 巷 17 號)。
五、報名對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普通班老師、特教老師及特教業務承辦人員。
六、報名方式:
(一)學生家長:報名表以交換信箱、傳真、電話或電郵(四擇一)方式報名,請務必於活動前一週( 5 月 3 日前)完成報名手續。
(二)普通班老師、特教老師及特教業務承辦人員:請利用教育部特教通報系統點選「研習活動」處選擇本研習報名。
七、檢附臺南市 10...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參加對象:凡中華民國國民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二、比賽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含低年級)、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大專高中組、社會組(含研究所)、長青組(60 歲以上)。
三、旨揭比賽採「初賽收件、決賽現場比賽」方式:
(一)初賽─作品收件日期:自 102 年 4 月 10 日起至 102 年 4 月 25 日止(作品一人一件為限,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收件地址:親送彰化縣員林鎮林森路 301 號;或郵寄彰化縣員林鎮成功東路 286 巷 19 號,收件人:賴展昌先生收,電話: 0928878369 。
(二)決賽─102 年 5 月 26 日星期日上午 9 : 00~10 : 30 假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活動中心辦理(彰化...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辦理時間:自 102 年 4 月 1 日至 102 年 5 月 30 日
二、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學生。
三、報名方式:
(一)每件作品背面須浮貼個人基本資料(如下表-格式不得變更)並加蓋學校戳章。
(二)由各校初審後,以交換信箱或郵寄至崇明國中輔導室胡朝義主任收( 701 臺南市東區崇明路 700 號),電話: 2907261 轉 151 、網路電話 26030 。
(三)收件截止時間: 102 年 5 月 30 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四、參賽件數:
(一)普通班組:送件數以班級數區分, 35 班以下每校 3 件、 35 班以上每校 6 件。
(二)美術班組:每校上限 5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