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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邇來發現各學校人員常有未依規定準時刷(簽)到退、未配戴識別證及未確實填寫公出簿之情形,為整飭公務紀律,請依說明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02 年 3 月 25 日府人考字第 1020262398 號函諒達。
二、為端正公務紀律,請務必宣導同仁正確服勤觀念,於每日上下班時刷(簽)到退,並於辦公時間確實配戴員工識別證,如未依規定刷(簽)到退,務必嚴格執行曠職處理,且不得於事後予補請假,本府亦將不定期查察,倘有異常服勤情形一律依規定懲處。
三、同仁如有請假應於事前完成請假手續,倘在辦公時間有因公外出之情形,應辦妥公出登記,登記欄位包含日期、職稱、姓名、起迄時間、前往地點、外出事由,經權責...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來函說明有關各縣市教師經臺閩介聘至高雄市國中小學及幼兒園之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4 月 15 日高市教小字第 10432361400 號函辦理。
二、高雄市餐旅國中自 104 年 8 月 1 日起將改隸為國立學校,未來臺閩介聘至該校之教師將不得參加高雄市市內介聘,請惠予轉知有意申請介聘至該校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
三、依據高雄市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規定,介聘至高雄市特偏地區之教師須至少服務滿六學期,始得參加高雄市市內介聘,惠請轉知有意申請介聘至高雄市教師,可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頁→法令規章→搜尋「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為落實推動員工自主性健康管理,維護同仁身心健康,謹訂於本( 104 )年 05 月 7 日(星期四)辦理 104 年度員工健康檢查活動,請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並於 04 月 15 日(星期三)下班前填復意願調查表,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89 年 11 月 9 日台 89 院人政字第 211130 號函暨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辦理。
二、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查規定略以,公務人員健康檢查之補助對為機關學校編制內四十歲以上之公務人員;並以每二年補助一次,最高以新臺幣三千五百元為限;是為增進同仁身心健康,爰規劃辦理本次員工健康檢查活動。
三、有關本...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為建立本府暨所屬機關績優機要人員轉任約聘(僱、用)人員之機制,併案檢討修訂「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用)及臨時人員陞任原則」(以下簡稱陞任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本次陞任原則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一、增列第二點第二項,明訂機要人員於具備相當資格條件時,得適用本規定。
二、第三點配合刪除並修正部分文字。
三、第五點增列第三項,機要人員參加陞任甄審者,與各職缺之次一陞任序列人員列同一序列;爰將同點第三項改列為第四項並刪除部分文字。
四、第六點第一項配合刪除並增列部分文字。
五、檢送旨揭陞任原則、修正對照表、 Q&A 及陞任評分標準表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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