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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府 103 年春安工作期間專案安全維護,重點措施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3 年政風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防範 103 年春節期間發生危安或偶突發事件,並減輕事件發生後之損害程度,先期規劃推動各項維護措施,機先防處危安及洩密事件,以確實達成維護本府暨各所屬機關、學校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
三、專案安全維護工作期間:自 103 年 1 月 27 日(星期一) 22 時至 103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 24 時止,為期 19 天。
四、重點措施:
(一)公務機密維護部分:加強宣導文書保密規定、機關資通安全管理等機密維護措施,以提昇機關同仁安全認知及警覺,遇有重大疑似洩漏國家機密或一般公務機密案件,應立即查明洩密管道,迅謀補救,防堵危害擴大。
(二)機關安全維護部分:評估機關安全狀況,先期發掘潛存危安漏洞,迅謀改善,加強與機關值勤人員、轄區警察機關、調查機關保持暢通聯繫管道,適時掌握危安及預警資料。
(三)協助機關保防聯繫部分:適時提醒赴陸員工有關赴陸風險,以提昇員工危機意識,並協助掌握來臺參訪大陸人士之違常活動,通知有關業管機關處理。
五、期內發生重大危安狀況、重大資安或洩密事件,請立即陳報機關首長及通報有關機關協處,並迅速通報本府政風處。
六、檢附「臺南市政府 103 年春安工作期間專案安全維護計畫」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