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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市101年度精進教學計畫辦理。
二、各校應注意事項:
(一)101學年度國中小學校各分為八區辦理分區到校諮詢服務研習,每學期第4、8、12、16週分區辦理(國中議題團於第5、9、13、17週辦理)。預計101學年度國中小各領域/議題之分區到校諮詢服務可輪流至各分區辦理完畢。
(二)本市國中小教師每學年至少需參加精進教學計畫相關研習6小時(含分區到校諮詢服務至少3小時,其他研習以教師所屬任教領域為主,跨領域/議題研習亦可採納)。關於各校教師研習情形填報另案公告說明。
(三)分區到校諮詢服務,教師優先報名所屬分區暨所屬任教領域場次,若前揭場次人數已額滿(預計每場次100人),則改報其他領域/議題或其他分區場次。
(四)分區輔導到校諮詢服務各場次有報告之學校,報告成員以領域教學教師為主。簡報請於前三天交至研習地點學校。(各校簡報內容建議如附件二,獲邀報告之學校另案公告)
(五)分區到校諮詢服務之提問單填寫方式於開學前另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