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依據公告 204964 有關台南市 113 年度 9 至 12 月國中小身心障礙學生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之經費核定案。
貳、甄選條件及資格: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另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法所定之人員亦可。
叁、甄選類別與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名。
肆、報名日期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8月29日16: 00止(報名時請備妥學經歷
證明文件)至本校國小辦公室報名(電話: 06-7952204)。
二、報名方式:請親自或委託至現場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委託報名者需
檢 附委託書。
(一)個人簡歷表(附件一)。
(二)委託書(如為委託報名者,受委託人請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
章,以備查驗) (附件二)。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印 A4 同一面)。
(四)最高學歷證書正、影本各 1 份或經原核發學校驗證核章之影本。
伍、甄試方式:口試方式辦理。
陸、甄試時間及地點:
一、甄試時間:113年8月 30 日上午 10:00
二、甄試地點:西港成功國小
柒、錄取聘用:
一、錄取名單於113年 8 月 30 日下午 12 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並電話通知
錄取與備取人員。
二、錄取者應於 113 年 8 月 30 日下午 16 時前報到,應於報到時攜帶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件以完成報到手續;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上述文件請備正本)
三、聘期:自受聘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四、待遇:依勞基法規定每小時新臺幣183元
捌、工作內容:
上課期間由級任導師視教學課程及學生狀況安排每日服務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