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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2 月 5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20021212 號函辦理。
二、有關兒童(未滿 12 歲)施放爆竹煙火規定部分,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99 年 6 月 2 日修正公布)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行陪同。」,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三、為保護兒童施放安全,內政部已公告禁止兒童施放飛行類(如沖天炮)、升空類(如空中美人)及摔炮類等一般爆竹煙火,上述公告禁止兒童施放之一般爆竹煙火,亦不能販賣予兒童,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以下罰鍰。
四、請協助宣導以電子鞭炮或爆竹音效替代傳統爆竹... 觀看完整文章
一、本局配合市府舉辦「2013 月津港燈節」期間,辦理創意花燈製作徵集展示,推展花燈藝術並延續傳統民俗工藝,促進臺南地區觀光事業之發展。
二、活動展出‧開放時間:
(一)展覽期程: 2 月 5 日(二)起至 2 月 21(四)止,每日上午 9 時至晚上 10 時。
(二)除夕開館: 2 月 9 日(六)除夕當日開館服務至下午 5 時。
三、現場另有動態之機器人表演暨互動時間
(一)機器人互動時段:(一)上午 10:00~11:00 (二)下午 3:00~4:00
(二)機器人表演時段(每次表演 3 分鐘):上午場 10:00 ,下午場 15:00 。
四、詳請參見活動海報及新聞稿。
一、為保護兒童施放安全,內政部已公告禁止兒童施放飛行類(如沖天炮)、升空類(如空中美人)及摔炮類等一般爆竹煙火,上述公告禁止兒童施放之一般爆竹煙火,亦不能販賣予兒童,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以下罰鍰。
二、有關兒童(未滿 12 歲)施放爆竹煙火規定部分,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99 年 6 月 2 日修正公布)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行陪同。」,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三、請協助宣導以電子鞭炮或爆竹音效替代傳統爆竹燃放,爆竹燃放音效可至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網站(網址: http://www.tfd.go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 102 年 1 月 25 日教研資字第 1020000813 號函辦理。
二、請參賽教師依據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七大學習領域及教材內涵為主,研發教學媒體作品。
三、本年度重要競賽辦法摘錄如下:
(一)高中職組(含公私立高中、高職及完全中學高中部):由各校舉辦初賽,選擇優良作品至多五件作品薦送參加決賽。
(二)國中組及國小組(含幼教):
1、初賽:由各國民中小學(含幼教)自行舉辦;優勝者於 102 年 6 月 7 日下午 5 點前送教育局參加複賽。
2、複賽:參加複賽之國中、國小組(含幼教)之作品,各階段超過三十件作品以上由教育局擇優參加決賽。
3、決賽由國...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2 年 1 月 16 日第 97 次市政會議決議。
二、市長非常重視殯葬業務的革新與現代化,為促進環境永續生存,市長於 100 年即宣布將採建置「植存」示範,引領
市民對生後大事有不同思維與作法,為地球永續作見證。
另喪葬事宜因應社會的變遷與現代化的要求,應與時俱進
,推廣「節葬、簡葬」的綠色殯葬理念,鼓勵提前火化減
少停柩空間的使用、辦理聯合奠祭、簡化儀軌、減少輓聯
及其他不必的供品等,讓生後大事是一件簡單莊嚴隆重之
事。
三、殯葬觀念的革新是塑造新殯葬文化的重要一環,爰請各校
將上開相關觀念融入生命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中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