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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102 年 1 月 10 日南市教中(一)字第 1020025282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提醒春節輪值人員積極辦理有關回報校園安全狀況之事宜,應於春節期間每日下午 1:30~2:00向認輔高中回報狀況,逾時或未報之情形將會紀錄作為各校辦理情形之參考,因此請各校務必確實辦理。
三、港明高中7956160
創課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