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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市教師進修留職停薪期間,因提前取得學位,申請回職復薪生效日期仍以學期為單位,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局於 101 年 4 月 19 日以南市教人字第 1010324461 號函請教育部釋示有關教師進修留職停薪原因消失申請回職復薪生效日之疑義,依該部 101 年 4 月 24 日臺人(二)字第 1010071840 號函復意旨,「縣(市)政府得本於權責訂定所屬人員留職停薪規定。」,先予敘明。
二、查臺南市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第 7 點第 2 款規定,「留職停薪進修、研究者,以學期為單位……。」第 8 點第 4 款規定,「留職停薪進修、研究者,應於進修、研究期滿、完成進修、研究或...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有關 貴會函釋教育產業或職業工會要求與學校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與簽訂相關疑義案,本部意見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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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復 貴會 101 年 5 月 22 日勞資 2 字第 1010062480 號函。
二、教育基本法第 9 條及地方制度法第 18 條與第 19 條對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之教育權限業有明文規範,爰團體協約之協商議題如涉及縣市一致適用、地方財務或全國一致性者,依據各相關教育法規,本屬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權責及可行使公權力之範疇,自無學校授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代理學校進行前述議題之協商的必要。
三、針對旨揭團體協約之協商問題,本部前與 貴會召開會議研商現階段之因應措施,並於 101 年 5 月 14 日以臺研字第 1...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農曆端午節將屆,請本府各同仁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落實登錄報備,樹立本府清廉形象,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1 年度政風工作計畫暨法務部廉政署 101 年 6 月 5 日廉預字第 1010501116 號函辦理。
二、端午節( 101 年 6 月 23 日)期間請積極辦理下列措施:
(一)加強宣導本規範相關規定,與機關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二)運用電子看板、機關網頁、張貼海報或標語等各種對外管道加強宣導,籲請民眾洽公不送禮、不邀宴、不請託關說,打造清廉市政空間。
(三)請落實本規範第 17 點規定,各機關(構)之...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新光人壽簽訂「公務人員團體保險自費投保」優惠專案,並委託精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推廣及服務,請轉知同仁。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 101 年 4 月 27 日全公協字第 1011001502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二、旨揭自費優惠專案提供壽險、傷害險、傷害醫療、住院醫療及防癌健康保險的完整保障,每月每人保費 199 元,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其配偶及子女皆可投保,保險優惠期限自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如需進一步了解保單內容請洽精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客服專線: 0800-586-000
蔡佩蓉、張禕雯)。
一、依活動計畫規定,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之評分基準,包括啟示與創見占 40%、旨意詮釋占 30%、修辭占 15%、結構占 15%。另作品字數限制修正為每篇字數最少 5,000 字,最多 10,000 字。心得寫作請著重於閱讀後之心得抒發,從中所獲得之啟示及對個人、公務人員與政府機關之建議,爰此,可適度減少書中重點摘述或其他引用書目。
二、國家文官學院經參酌甄審委員會委員之建議與競賽回饋意見,將本年度心得寫作評審作業方式酌作調整,俾使評核更加周延,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依「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及「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兩大領域籌組「初審委員會」共 20 位與「複、決審委員會」共 8 位。
(二)初審及複審作業皆由...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