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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內容區域
主旨:本局訂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請假
調課補課代課實施要點」暨「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教師出勤實施要點」,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原「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稚園教師出勤及課務
處理要點」及「臺南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
理要點」同時廢止適用。
二、檢附「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請假調課
補課代課實施要點」暨「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出勤實施要點」各乙份,「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
幼兒園教師請假調課補課代課實施要點」亦可至本局國小
教育科法令規章區下載(http://boe.tn.edu.tw ,另「臺
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可至本局人
事室法令規章區下載(http://boe.tn.edu.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