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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102 年 2 月 22 日南市警婦字第 1020087325 號函辦理。
二、為防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事(案)件案件發生,並灌輸教師和學生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性騷擾防治、兒少性交易防制及性別平等正確觀念,提升師生自我防衛意識,加強各級學校校園婦幼安全宣導工作。
三、請各校視實際需求,儘量以全校或全年級師生為單位提出申請,宣導項目除「婦幼人身安全」相關課程外,亦可申請「簡易防身術」。有需求之各校可於宣導日期前 2 週向警察局婦幼警隊(聯絡電話: 06-2207072 、 2251362 ,承辦
人:警員奚翠蘭)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