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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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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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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
主旨:訂定「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並自函頒日起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本要點係為保障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各項權益及規範作業程序,避免教師權益受損,並給予適當之保障規範,請各校依本要點辦理。
二、「臺南市立中等學校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及「臺南市公立國民小學暨幼稚園辦理教師介聘分發甄選實施要點」同時廢止適用。
三、檢附「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乙份,亦可至本市教師介聘暨甄選公告系統( http://163.26.1.47/match/board/Msg.aspx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