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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怡欣 - 教導處 | 2014-04-10 | 點閱數: 347

主旨:有關教育部體育署重申因應學生參與水域活動頻率漸增,務必加強落實水域安全宣導乙案,請各校依說明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3 年 4 月 7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030010405 號函及本處 103 年 3 月 13 日南市體處動字第 1030222468 號函轉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各級學校推動學生水域安全注意事項」(諒達)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 103 年截至 4 月 7 日止計 7 名學生溺水死亡,其中 2 人為國小學生、 3 人為國中學生、 1 人為高中職學生、 1 人為大專校院學生。
三、 103 年度至 4 月已發生數件溺水事件,顯示學生參與水域活動頻率漸增,請各校務必落實水域安全宣導,將水域安全宣導與游泳及自救救生能力等概念納入學校 103 學年度行事曆及相關課程計畫,強化學生水域安全知能,並於辦理水域活動教學時,規劃完善之安全配套措施,避免溺水事件一再發生。
四、請各校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如學校網站、簡訊及電子郵件、家庭聯絡簿等管道,加強宣導。
(一)請家長與學生應特別注意各項校外活動之安全性,參與運動時應注意:

1、尋求安全的運動環境。
2、足夠的熱身活動。
3、避免運動傷害意外發生。
4、注意身體水分補充。
5、運動後維持身體保暖。
6、切勿過於激烈或超過身體負荷之運動。
(二)參加水域運動時尤須注意:
1、游泳應在合格標準游泳池,並有救生員在場。
2、從事水域活動務必穿著救生衣。
3、聽從指導人員指示。
4、切勿擅自脫離團隊。
5、水域活動中,請勿跳水、嬉戲、玩鬧。
6、請  貴校有效運用公布之安全或危險區域相關資訊,進行宣導及防制措施。
五、請有效運用公布之安全或危險區域相關資訊,進行宣導及防制措施。
(一)學生游泳能力 121 網站 (網址: http://www.sports.url.tw/ ,包含溺水事件發生率較高之水域、相關單位公布的防溺須知、水域活動安全常識等資訊。
(二)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網→登山戲水篇→水上活動安全注意事項(網址: http://210.69.173.1/nfa_k/Show.aspx?MID=375&UID=376&PID=372
(三)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防救災數位學習網→水上活動注意事項(網址: http://elearning.ndppc.nat.gov.tw/elearning/
(四)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行政資訊系統→觀光資源→水域遊憩活動→相關公告(網址: http://admin.taiwan.net.tw/public/public.aspx?no=196 )。
六、為讓學生方便記誦,教育部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請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向學生說明宣導(檔案可至「學生游泳能力 121 網站 」下載,網址: http://www.sports.url.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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