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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臺南市政府表揚優良廉能事蹟人員作業要點」第三點修正內容乙份(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有關本府表揚優良廉能事蹟人員選拔活動等相關資料,置於本府政風處網頁(http://www.tainan.gov.tw/eth/)/最新消息處,請自行下載參用。
